株洲市湘信發展土地開發企業(有限合伙)擬通過公開比選的方式選聘律師事務所代理我企業對某公司進行訴訟,要求其按《借款合同》相關約定提前歸還我公司借款?,F就該事項公告如下,歡迎各律所前來競選。
一、項目內容
(一)服務期限
自委托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款項全部收回為止。
(二)代理權限
特別授權,包括但不限于代為起訴、應訴;代理申請訴訟保全或證據保全;申請回避,向法庭提供證據,發表代理意見;代為承認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代為放棄、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代為和解、反訴等。
(三)服務報價
依據《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行業指導標準(2017)》收費標準。
二、服務內容
(一)代理律師依法對債務人、保證人提起訴訟或應訴,對債務人、保證人的財產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等工作;
(二)執行階段積極調查債務人、保證人的財產狀況,查閱所有業務賬簿和文件,并及時對財產線索進行保全和處置資產;
(三)如債務人或保證人有轉讓不動產或不動產權利和知識產權、轉讓債權或者有價證券、借款或者設定財產擔保、等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代理律師配合債權人提起有關訴訟或仲裁。
具體以雙方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為準。
三、參選方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執行黨和國家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認同公司企業文化,熟悉公司業務;
(二)所在律所依法設立,具有相關執業資質,連續執業3年以上且無違法記錄;
(三)所在律所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健全的組織架構、完善的質量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四)所在律所資產規模、專業人員數量、業績等指標在同行業中具有比較優勢;
(五)具有律師執業資格證,從事三年以上法律工作,具有處理復雜或者疑難法律事務的工作經驗和能力;
(六)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且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七)無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律師行業規范等不良記錄情況;
(八)未出現因履職不力造成敗訴或裁定不利,或未出現因履職不力列入集團負面清單的情形;
(九)不存在法律法規或相關政府文件規定的回避情形;
(十)符合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要求。
四、評選方式
(一)公開比選。先對外發布競爭性比選公告,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根據比選方案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參與比選。
(二)公司將與擬確定律所就此次法律服務項目的范圍、標準、費用、雙方權利義務等事項進行確定后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五、評選標準
公開比選采用百分制評分
1、針對此次專項法律服務提供詳細服務方案質量評價占35分,根據方案進行綜合評分,重點考核承辦律師對此項業務的相關法律觀點;
2、歷史業績占25分,重點考核報名律所及承辦律師的過往業績與經驗;
3、律所綜合實力占25分,重點考核3年內報名律所單位情況,律所帶頭人在律師界影響,質量評價;
4、報價評分占15分,重點考核報名律所報價的合理性。
六、比選報名
(一)2022年2月16日,公示比選公告;
(二)2022年2月16日—2月21日接受符合比選條件的律所與我公司溝通,在公告期間內報名,并按要求提交有關資料;
(三)2022年2月22日上午9:00,接收律所的比選方案并進行現場開封、評審,進行綜合評分。
七、報名文件要求
(一)律師事務所《參選函》(附件1);
(二)專項法律服務方案,要求服務內容提供切實可行、適合公司開展且維護公司利益的服務方案;
(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律所公章;
(四)律師事務所基本情況介紹,包括但不限于從業人員概況、從業人員如法網執業時間截圖證明、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及代表性案例;
(五)律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授權代表證明書;
(六)擬派承辦律師簡介、身份證復印件、律師執業證復印件、個人征信;
(七)其他:以上文件一式伍份,均須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
八、遞交方式
遞交文件需密封,一律采用A4紙張打印,裝訂成冊入袋。
九、評審時間
暫定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9:00。參選單位根據比選人安排,到評選現場進行競選方案講演,地點為株洲市天元區森林路優易大廈10樓。
以上時間均為北京時間,以上日程、地點如有變動,比選人將及時通知參選單位。
十、聯系方式
比選人:株洲市湘信發展土地開發企業(有限合伙)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森林路優易大廈10樓
聯系人:李輝
聯系方式:18973302940
附件:參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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